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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已结束] 京交会·第二届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

发起者:zhuakang    发起时间:2013-05-20 01:59    打印
  • 报名截止:2013-05-28 00:00
  • 活动时间:2013-05-28 00:00 ~ 2013-06-01 00:00
  • 活动地址:北京市 
  • 性别限制:性别不限
  • 活动费用:0 元人民币/人
  • 活动人数:0 人
  • 目前已有 0 人报名
关于组织参加“京交会·第二届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”的
通 知
各有关单位:
经国务院批准,由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,世界贸易组织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永久支持的中国(北京)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(简称京交会),是中国服务业“引进来”和“走出去”的重要渠道,是权威服务贸易政策和信息的发布窗口、各国服务贸易企业的交流合作桥梁,是我国具有持续发展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国际盛会,素有“南有广交会,北有京交会”之美誉。
京交会首届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交易暨国际峰会于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国家会议中心成功举行,英国、澳大利亚、印度、韩国、新加坡、日本、台湾地区等相关企业参加了交易、相关行业领袖出席峰会并发表了演讲。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·阿不都热西提宣布开幕,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、卫生部原部长高强、原副部长王陇德出席开幕式并发表演讲。同期并举办了多场专业论坛、专场推介、视频访谈、一对一洽谈等多项活动,新华社、健康报等媒体给予了全面的报道。
京交会·第二届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定于2013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北京举行,聚焦“医改后的医疗与健康国际化服务”,除了进行展览交易外,还将举办“中国医疗与健康服务国际峰会开幕式”、“中国医疗与健康服务投融资推介、洽谈会”、“电子健康及医疗信息化推介会”、“老年健康与慢病防控国际合作推介会”、“健康体检与管理服务推介会”、“京交会医疗与健康优质服务联盟工作会议”、项目推介、表彰会等系列配套活动。
组委会遴选了部分优秀的医疗与健康单位进行集中展示,贵单位属于其中之一,请接到通知后尽快确认是否参展,一周内将回执表返回组委会,以便统筹安排。
特此通知
附:1.展览会简介,2.参展回执表,3,相关批件
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中华预防医学会
中国医师协会 北京医学会 大众健康报社
二0一三年二月十八日
附件1:
京交会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
一、组织机构
(一)中国(北京)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(简称“京交会”)
批准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
主办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北京市人民政府
支持单位:卫生部、人社部、财政部、教育部、工信部、司法部、文化部等国家20个部委;天津市、上海市、重庆市、深圳市、广州市等地方政府
(二)京交会医疗与健康服务展览国际洽谈会
联合主办单位:中华预防医学会、中国医师协会、中国服务贸易协会
北京医学会、大众健康报社
支持单位: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
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
执行机构:中国服务贸易协会 中国医师协会健康产业委员会
二、活动时间及安排
(一)时间:2013年5月28日开馆,6月1日下午17:00以后撤馆
(二) 地点:国家会议中心展厅
(三)参展形式:
1、标准展位(3*3米)
2、特装展位:36平米以上光地;
3、展览序厅图片形式;展厅2×3平米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
4、展厅小型会场演讲推介(项目、理念、投融资);
5、中国经济网网络展示、易拉宝展示等;
6、项目对接洽谈、签约仪式。
三、参展资料准备
1、单位名称(中英文)、单位简介;
2、单位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;
3、参展产品生产许可证、专利证书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;
4、需要交易、洽谈、推介的项目简介
附件2:
参展申请表
展览会名称
京交会·第二届医疗与健康服务国际洽谈会
是否参加配套论坛、峰会、推介会? □是 □否,参加人数:人
参 展
单 位
名 称
中文
英文
参 展
单 位
地 址
中文
邮 编
英文
联系人:
电 话
传 真
手 机
E-mail
标准摊位:个 (3x3平方米)
是否需要边角展位:是( ) / 否( )
参展人数:人
光地面积:平方米(36㎡起租)
参 展
展 品
中文
英文
展品运输
□是 □否
展品回运
□是 □否
展品体积
( )立方米
因私护照
有 □ 护照号码 无 □
报名方式 1、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,组委会盖章确认后申请方可生效;
2、申请得到组委会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,参展单位需交纳展位费用;
汇款事项 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新桥支行
开 户 名:北京国际交流协会
银行账号:0200 0043 1902 6402 389
(汇款时请注明“京交会医疗与健康”)
参展规则
1、参展单位需要根据“筹展通知”完成各项准备工作,并遵守展团的有关规定;
2、筹展工作开展后,参展企业因自身原因而中途退展,须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。
3、参展展品应是能反映医疗与健康服务的产品,且符合展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,严禁携带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展。
4、本展会主要展示医疗与健康服务,禁止售卖产品,所带同一种样品不能超过5件。
参展单位:
地 址:
年 月 日
(参展单位盖章)
组展单位: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医疗与健康服务秘书处
地 址:北京海淀区西三环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
嘉慧苑816室
邮 编:100089
传 真:010-52721463
电 话:010-51906762 13522347067
电子邮件:zhangqiao1983@126.com 联系人:张 巧
年 月 日 (组展单位盖章)
组织者没有提交精彩回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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